日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等五部委聯合印發《檢驗檢測領域綜合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聚焦食品、特種設備、交通、建筑、環境等領域檢驗檢測弄虛作假、違規經營、吃拿卡要等突出問題,開展為期五個月的專項整治“回頭看”,此舉對匡正行業風氣具有重要意義。
本報近日收到北京特斯拉車主焦女士反映稱,上海新驀爾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新驀爾公司”)在接受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關于特斯拉車輛委托鑒定時涉嫌出具不實報告,主要包括鑒定結論沒有法律效力、鑒定流程不規范、鑒定專家權威度低、對鑒定材料進行選擇性使用等問題。
去年底,因特斯拉汽車的自動駕駛系統存在安全隱患,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宣布召回該公司涉及2012年以來的超過203萬輛車。今年1月,特斯拉在中國宣布召回在2014年8月26日至2023年12月20日期間的部分電動汽車,共計161萬輛;召回的原因是,在自動輔助轉向功能開啟情況下,駕駛員可能誤用2級組合駕駛輔助功能,增加車輛發生碰撞的風險。焦女士于2016年所購的Model S車輛在召回范圍之內。該車輛于2020年7月因自動駕駛技術發生嚴重交通事故,維權案件至今無進展,主要原因是鑒定難。本報關于特斯拉車主維權難的問題,此前曾刊發《權威檢測機構為何“繞著走”?特斯拉車主維權陷困境》,報道數家知名權威鑒定機構拒絕進行鑒定,導致一個正常官司四年多得不到處理,使其進退維谷的情況。
據記者了解,今年初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委托特斯拉公司推薦的上海新驀爾公司對涉案車輛進行質量鑒定,鑒定內容為涉案特斯拉的自動駕駛性能、運行安全性能的產品是否存在缺陷,涉案車輛的制動系統和轉向系統是否存在質量缺陷。上海新驀爾公司的鑒定意見為,兩項鑒定內容均不存在質量缺陷。對此鑒定結論,焦女士及其代理律師均表示不認可。
“我們委托的是司法鑒定,但是拿到的是《產品質量鑒定意見書》而不是司法鑒定意見書,并且鑒定報告上沒有蓋中國計量認證(CMA)章,我們認為鑒定報告沒有法律效力,與法院委托內容不符。”作為涉案車主的代理律師,北京貝邦律師事務所律師姜波表示。
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要求,鑒定機構應取得“中國計量認證”(CMA),取得計量認證合格證書的檢測機構,允許其在檢驗報告上使用CMA標記;有CMA標記的檢驗報告可用于產品質量評價、成果及司法鑒定,具有法律效力。
公安部發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車輛安全技術檢驗鑒定》對事故車輛安全技術檢驗鑒定流程進行了明確,對于失去行駛能力的事故車輛,在進行靜態檢驗鑒定時,檢驗鑒定項目、判定依據、方法應符合規定,并填寫原始記錄表。“從鑒定報告中,我們看不出此次鑒定符合該規定。”姜波稱。
按照《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產品質量鑒定管理辦法》,鑒定專家組的成員應當從有高級技術職稱、相應的專門知識和實際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中聘任。“本次進行鑒定的三位專家的專業分別是車輛工程、汽車制造與改裝、機電一體化,并且只有一人具備高級職稱證書,我們對其專業匹配度和專業能力持懷疑態度。”姜波表示。
姜波重點指出,上海新驀爾公司在進行鑒定過程中存在對鑒定材料選擇性使用情況,鑒定意見書對于委托人提出的車輛事故發生時的防撞預警、自動緊急剎車、自動變道等功能是否良好并沒有鑒定;未經樣品測試,僅對事故發生前的數據進行邏輯分析得出鑒定結論,難以令人信服。《檢驗檢測領域綜合治理行動方案》指出,對故意出具不實、虛假報告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一律從嚴從重懲處。
對于上述反映問題,本報記者致函上海新驀爾公司,截至發稿時,一直未獲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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